通知公告

关于调整学费标准的公示

发布者:宣传统战部  时间:2024-10-09 09:29:00  浏览:

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河北省教育厅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《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》(冀发改公价规[2022]6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办学成本和当前社会物价水平,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: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将专科学费调整为30000元/生/年。实行新生新办法、老生老办法。

特此公示。

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9日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。

联系单位:党政办公室、财务资产管理处、监察处

联系电话:0311--88594181

河北美术学院

2024年10月9日